1月14日,多家新闻报道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一鸣惊人,让我们来看一下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吧!
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因被告百度运营的“百家号”未经原告字节跳动的许可,转载了字节“头条号”中的《海贼王:有人谣传红发是天龙人,所谓的证据堪称可笑!》这一文章。
百度在接到字节跳动通知函后仍未采取措施删除涉案内容,侵害了字节跳动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判决百度赔偿字节跳动40元,并支付25元的案件受理费。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伤害性不高,但侮辱性极强。” 该作品在头条号的阅读量仅有157次阅读,0点赞、0评论,没有任何热度和商业价值,但却成为了字节与百度版权拉锯战的阶段性胜利。天眼查显示,字节跳动在资讯领域的法律战不仅涉及百度,还有网易等其他平台。
除了新闻资讯领域,在两年前,字节就曾因搜索业务与百度起了不少纷争,而近年来包括腾讯爱奇艺等互联网巨头们都卷入了“画地为界”的争夺赛中。为了守住自家城池,互联网的壁垒也在逐渐加深,大家泾渭分明互不打扰,若发现别家越界侵权,便会开启法律诉讼,而百度和字节的法庭对决其实由来已久。
腾讯、爱奇艺加入战斗,游戏、视频等行业同样焦灼 不仅搜索引擎在一直打官司,视频版权与游戏直播同样是重灾区。
1月21日,字节先前经授权取得了电视剧《亮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字节发现被告爱奇艺未经许可,擅自向公众传播《亮剑》,最终法院判决爱奇艺赔偿35万元。无独有偶,今年1月5日,因涉及《重案六组4》违规传播,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爱奇艺向字节跳动赔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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